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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6年毕业研究生硕士论文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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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关于2025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为切实保障2025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将本次答辩及后续相关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院严格遵照执行。一、网上操作流程与工作实施步骤各学院需组织本单位硕士研究生熟悉研究生管理系统的相关操作模块,按照研究生院统一部署,完成答辩环节各类信息的线上录入与提交工作。具体操作指南可通过研究生院官网下载,如有系统操作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人员协助解决。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的线上流程推进工作,确保信息录入准确、及时,避免延误后续环节。二、答辩组织管理与材料提交要求(一)答辩工作的组织与规范1. 各学院须严格依据《苏州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苏科〔2025〕41号)文件精神,秉持“标准从严、质量为本、评审公正、程序规范”的核心原则,周密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各项工作。2. 答辩委员会组成需符合以下标准:委员会成员人数设定为5人或7人,所有成员均需从本学科领域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中遴选产生。其中,校外专家占比不得低于2人;对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须至少吸纳1名校外相关行业或企业的实务专家参与评审。3. 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指定,人选需从校外委员中确定,要求具备教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本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声望,全面主持答辩过程的组织与评审工作。4. 各答辩组需配备专职答辩秘书,负责答辩记录、材料整理等工作。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研究生导师不得担任其指导学生所在答辩组的委员或秘书,研究生本人也不得参与答辩相关的组织筹备工作。5. 为保障答辩工作的规范性与透明度,各学院应在答辩正式开始前3个工作日,将答辩安排表及答辩资格审核表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进行备案。(二)材料提交规范与时间节点1. 硕士研究生个人材料提交要求硕士研究生需在2025年12月11日(含当日)前,完成归档用电子版学位论文的上传工作,具体操作路径为研究生管理系统,论文格式需为PDF版本。电子版与纸质版论文均无需添加答辩情况相关页面,文件命名需严格遵循“学号+姓名”的格式(示例:2011021001张××)。该电子论文上传完成是后续学位证书发放的必要前提,若经核查发现电子稿与纸质稿内容不一致,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2. 学院汇总材料提交要求各学院需以专业为单位进行材料汇总,于2025年12月11日(含当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申请书(每人2份)、学位论文(每人1份)、科研情况统计表(每人1份)、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每人1份)。材料报送前需由学院安排专人进行审核,确保材料完整、填写规范。(三)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抽查检测研究生院将依据《苏州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结果的处理办法》(苏科大研字〔2022〕5号)文件规定,对各学院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开展随机抽查与学术不端检测工作。针对检测结果,研究生院将按照文件明确的权限与标准进行认定,并依据认定结果采取相应处理措施,检测结果将及时反馈至各相关学院。三、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定流程1. 资格初审与公示: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报送的硕士研究生材料进行集中审核,筛选出符合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基本要求的人员名单,并通过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接受师生监督与异议反馈。2. 校学位委员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将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专题会议,对2025年下半年硕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最终审定,审定结果将作为学位证书发放的依据。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本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确保工作质量与进度。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联系。前天17:54 -
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为规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依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 号)、《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8号)、《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苏教助〔2021〕1号)及《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苏科〔2022〕59 号)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商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参评对象范围本次学业奖学金评选面向商学院全体在读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纳入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计划;采取全日制全脱产方式学习;所属年级为2023级、2024级及2025级。二、核心评定规则(一)基本申请资质申请研究生需全面符合以下要求:1 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2 严格遵守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3 恪守学术诚信与个人品德,做到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展现良好的研究生风貌;4 积极投身科学研究项目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参评学年内劳动积分需达到8分及以上,且至少参与1次学院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二)参评资格排除情形存在下列任一情况的研究生,将丧失当学年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1 未按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的;2 参评学年内出现课程考核不及格,或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3 参评学年内因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且该处分(含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4 存在抄袭剽窃、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5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为休学或保留学籍的;6 因特殊原因延长学习年限的。(三)奖学金名额与金额标准奖学金的获奖比例均以具备有效参评资格的研究生总人数为计算基数,具体等级设置、比例及金额如下:1 一年级研究生:(1)通过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录取,或经推免方式录取的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获奖比例为50%,单生奖励金额10000元;二等奖学金获奖比例为50%,单生奖励金额8000元。(2)通过调剂方式录取的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其中,二等奖学金获奖比例为50%,单生奖励金额8000元;三等奖学金获奖比例为50%,单生奖励金额6000元。2 二、三年级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获奖比例20%,单生奖励金额12000元;二等奖学金获奖比例40%,单生奖励金额8000元;三等奖学金获奖比例40%,单生奖励金额6000元。(四)综合测评成绩构成与核算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由课程学习成绩与科研成果两部分组成,其中课程学习成绩权重占70%,科研成果权重占30%。具体核算规则如下:1 课程学习成绩核算: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以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官方数据为准,由研究生秘书统一提取并公示。课程学习成绩与科研成果的统计周期均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2 科研成果认定规则:科研成果的认定标准,参照商学院2025年国家奖学金相关文件及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认定的统一规定执行。需特别注意以下要求:(1)往届奖学金评选中已使用过的科研成果、各类获奖证明及荣誉称号,不得重复用于本次评选;已发表的科研论文或著作,需提供刊物原件或著作实体。(2)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主要依据其报考志愿类型(一志愿/调剂)及入学考试总成绩确定;二、三年级研究生则综合考量思想品德表现、课程学习成绩、科学研究成果及社会服务贡献等多方面情况。(3)申报的科研成果需以苏州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第一完成人原则上应为研究生本人。若为共同第一完成人成果,按共同完成人数N折算为1/N份额,且此类成果最多可认定2项;研究生作为第二完成人的成果(仅限导师或副导师为第一完成人),需按规定比例折减,且有数量限制。(4)科研成果需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发表(Online),发明专利需取得正式授权证书,参与的科研项目需提供结项证书(仅立项未结项的项目不计入);学科竞赛获奖、教学案例入库等成果,需提供相应的官方认证证书。(5)所有申报成果均需为统计周期内(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且不得在各类奖学金评选中重复使用。三、评审组织架构为保障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开展,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商学院专门成立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成员包括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及研究生代表。评审委员会的核心职责为:组织开展奖学金申请工作、完成初步评审流程、受理并裁决学生对初评结果的申诉事宜。四、评审流程与时间安排本次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按以下阶段有序推进,各环节时间节点及要求明确如下:1 个人申报阶段(11月10日前完成):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需自主完成申报工作,认真填写《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科研成果登记表,并整理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需以班级为单位整理排序,于11月10日(星期一)上午10点前提交至商学院C3-317办公室。2 学院初审阶段(11月19日前完成):评审委员会将依据本实施细则,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完成初步评审,初评结果将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研究生若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可向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3 学校审定阶段:学院将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由学校组织最终审定并公示获奖名单。五、其他补充说明1 材料提交规范:申请人需严格遵守材料提交时间要求,若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纸质证明材料,或出现材料缺失、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等问题,其相关科研成果将不予认定。2 获奖信息填报要求:在填写获奖情况统计表格时,仅需填报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项,不得将与学业及科研无关的奖项纳入填报范围。本实施细则由商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最终解释。前天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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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北京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作为北京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高校,北京工商大学以商科、轻工、食品及数据科学为核心发展方向,构建了理、工、农、经、管、法、文、艺等多学科协同发展的完善学科体系。该校的研究生教育始于1979年,1981年便成为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办学底蕴深厚。目前,学校已拥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与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其中应用经济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被列为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在学科影响力方面,农业科学学科成功跻身ESI世界前1%行列,化学、工程、材料科学、环境与生态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经济与商学等学科也相继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术实力备受认可。2026年,北京工商大学将通过"申请-考核"制与硕博连读两种模式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学校始终秉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核心原则,在保障招生工作安全性、公平性与科学性的前提下,实现统筹管理、规范流程、信息公开的招生管理目标。一、招生专业与计划规模2026年博士研究生的具体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可查阅《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食品与健康学院的招生计划中包含2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名额。在招生计划的结构方面,定向就业博士生的招生数量通常不超过总计划数的20%(专业博士研究生不受此限制);通过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其人数占比不超过总计划数的50%。最终的实际招生人数,将由学校依据北京市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的生源报考情况进行综合确定。二、报考资格条件(一)"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立场,热爱祖国并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2. 学历学位需满足以下任一要求:(1)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学业并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顺利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国(境)外高校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入学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否则将失去录取资格。(3)达到与硕士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需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的学科专业领域内拥有六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周期为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至博士生入学之日)。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4. 需提供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5. 满足所报考学院针对"申请-考核"制提出的外语水平与科研能力要求。6.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关于该专项计划的报考规定,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7.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需遵照军队相关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8. 在读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若报考博士研究生,无论选择定向就业还是非定向就业报考类别,都必须获得硕士阶段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若因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在报考问题上产生纠纷,导致无法录取的,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二)硕博连读报考条件硕博连读模式的具体报考条件及选拔流程,详见《北京工商大学硕博连读招生管理办法》。三、报考类别说明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依据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考生的"录取类别"与报考时选择的"报考类别"一致,报名信息提交后无法修改,考生需在报名阶段慎重决策。非定向就业:考生在入学报到前,必须将符合规定的人事档案原件转入学校。若未按要求转入,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的处理。博士在读期间,档案不得转出。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毕业(结业、肄业)后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定向就业:录取前,考生需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其人事档案、户口等材料均无需迁入学校。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专项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人事档案的处理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四、选拔流程安排(一)"申请-考核"制选拔流程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安排在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第二批次预计在2026年3月至5月开展。若部分专业第一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名额将纳入第二批次招生。此外,若后期北京市追加招生计划,学校将对新增名额进行统筹分配。1. 网上报名与费用缴纳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所报考学科的具体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200元报名费,完成网上报名流程。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查自身是否符合报考学科的资格条件,若因不符合条件而报考,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网上报名时间规定如下:(1)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报名:2025年11月28日09:00至2025年12月10日22:00。(2)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报名:具体报名安排请关注后续发布的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第二批次相关通知。每个批次中,考生在报名系统内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若存在重复报名情况,以系统中最后确认的一条信息为准。2. 申请材料提交要求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及费用缴纳后,第一批次报名考生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将报考材料寄送至所报考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仅限顺丰或EMS快递),同时将"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报考学院指定接收邮箱,邮件及文件命名格式为"博士报名材料+报名号+姓名"。未缴纳报名费或逾期未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其报名将被视为无效。考生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包括:(1)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表格最后一页最后一栏需考生签字确认;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表格最后一页"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按要求完成签字盖章。(2)彩色打印的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该表格需包含以下附件内容: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②1500字左右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陈述书,需明确拟研究的问题及研究设想;③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可提供在读证明;④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的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及目录等相关材料;⑥个人学习与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突出成就介绍,以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⑦符合报考条件的外国语水平证明文件;⑧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3)两份由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需手写签字并密封提交。3. 报考资格审核各学院将组建专门的资格审核小组,依据学校及学院"申请-考核"制的报考条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学校将对学院初定名单进行复核,最终确定并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4. 准考证打印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需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综合考核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5. 综合考核实施综合考核包含笔试、综合能力面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三个核心环节。各学院将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全面评估考生的基本学业水平(涵盖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质量、博士生培养潜能及综合素质等方面。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该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时长3小时,具体考试安排以"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通知为准,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同时,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需加试两门由报考学院指定的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不合格者同样不予录取。第一批次综合考核初步定于12月底举行,具体的考核时间及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招网发布的相关通知。6. 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在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仅能获得一次资格审核及综合考核的机会。即已在第一批次报名中通过资格审核并获得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不得在第二批次中再次报考该学院该专业。若考生在第一批次考核中已获得拟录取资格,则不得参加第二批次考核;只有在主动放弃第一批次拟录取资格后,方可参与第二批次考核。若考生同时报考两个批次,只要在任一批次获得拟录取资格,必须先放弃该批次拟录取资格,才能继续参与另一批次的资格审核、考核及拟录取流程,否则另一批次的招生流程将自动终止,考生需谨慎选择报考志愿及批次。开展第一批次考核的学院,若后续获得招生名额增量,原则上优先用于录取第一批次的合格生源;当第一批次无合格生源时,再启动第二批次考核工作。(二)硕博连读选拔流程符合硕博连读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系统要求完成报名操作并缴纳200元报名费。完成网上报名后,将依据《北京工商大学硕博连读招生管理办法》开展后续选拔工作。五、录取工作规则1. 学校将严格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对考生的综合表现进行全面评估,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2. 考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将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综合考核各环节;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未通过"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或未完成;报考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体检不合格。3.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通常在入学报到期间开展,具体的体检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上述文件均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或联合发布。六、学制与学习年限规定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6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8年。七、学费标准与奖助体系(一)学费收费标准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8万元。(二)奖助学金保障体系学校以"奖励优秀学生、提升教育质量、保障基本生活、提高整体待遇、优化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为目标,建立了长效化、多元化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该体系适用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无固定收入且已将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由奖学金系列和助学金系列两部分组成。奖学金系列包含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其中,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达到80%,一等奖学金(覆盖面40%)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0元,二等奖学金(覆盖面40%)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助学金系列涵盖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学校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具体包括助管津贴、助研津贴和临时特困补助。在校研究生还可申请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荣誉、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质量提升奖励、国家公派奖学金项目以及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奖助体系的详细信息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需要注意的是,各类奖助学金的标准每年可能会进行调整,最终以考生入学年份学校发布的奖助政策为准,建议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相关文件。八、住宿安排说明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住宿由学校统一统筹安排,住宿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九、考生申诉处理机制若考生对初审、资格审核及综合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在收到相应结果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所报考学院提交书面复议申请。申请材料需注明考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学院、报考专业、联系方式及复议理由,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学院将在收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议并给出回复。若考生对学院的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在收到学院回复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交书面复议申请。考生需将本人签字的申请书拍照后,按指定方式提交。学校将在收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议并反馈结果。十、其他重要事项1. 对于在报名或考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发现,学校都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2. 学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培训班,也不提供历年考试真题。若报考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同时被我校及其他招生单位录取,考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告知我校,避免影响自身录取事宜。4. 教育部明确规定,研究生不得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5. 若上级主管部门后续发布的相关政策与本招生简章内容不一致,将以上级部门发布的政策为准。学校会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敬请考生留意查阅。3天前 -
云南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总则1. 为保障云南师范大学2026年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流程,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开性、公平性与公正性,持续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及招生工作规范化水平,依据教育部与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本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运行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2.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需严格遵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主管部门及本校关于研究生招生的各项规定执行,在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始终坚守"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核心原则。3. 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核心目标为:培育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法治观念与道德品行,拥有强烈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具体而言,需使学生在所属学科领域掌握扎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够在科学研究或专业技术领域产出创造性成果,具备突出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独立开展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的能力,同时培养一批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可胜任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职业素养优良的实践创新型高层次人才。4. 本校2026年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三类选拔模式,分别为"直博""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三类方式并行实施。(一)直博选拔模式,指在学校划定的专业范围内,针对具备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本科生,直接选拔其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招生形式。该模式与其他两类招生方式同步开展,目前相关选拔工作已顺利完成。(二)硕博连读模式,面向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学业成绩优异且展现出较强创新精神与科研潜力的在读硕士研究生,通过择优遴选确定博士招生对象。此类招生的具体范围为:本校设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培养单位中,已依据《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满相应课程学分,且科研能力与培养潜质突出的全日制二年级、三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三)申请-考核制,作为与上述两类方式并行的选拔途径,其核心特征为不组织统一的入学考试,由申请人自主提交申请材料,经导师及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进行严格的材料审核与综合考核后,报学校审定通过方可录取为博士研究生。二、招生机构及职责分工(一) 学校专门设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统筹全校博士招生工作的核心机构,本校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务均在该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开展。(二)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需以一级学科为单位,组建本学科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承担本学科博士招生的各项具体工作,并结合学科发展实际与招生需求,制定科学详尽的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三、招生计划与招生类型(一)招生计划安排:本校2026年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拟招生总规模为194人,其中包含西南联合研究生院计划48人。学校将根据实际报考生源的质量与数量情况,在招生录取阶段对各学科的具体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招生资源的优化配置。(二)招生类型划分:本次招生包含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类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其中,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需在整个学制期间全脱产完成学习;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则需在学制内进行为期2年的脱产学习。普通计划的招生专业及对应的博士生导师信息,可查阅相关招生专业目录;西南联合研究生院计划的同类信息,亦有专门目录可供参考,两类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均为初步规划,实际招生人数可能有所调整。在专业学位博士招生方面,本校2026年第一批次开设教育博士与国际中文教育两个专业。其中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下设三个招生领域,分别为"学校课程与教学""教育领导与管理""学生发展与教育",满足不同教育领域从业者的深造需求。四、学制与学位授予(一)各类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与学习年限规定如下: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延期毕业等情况)为6年;通过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研究生,硕士与博士阶段合计基本学制为6年,具体分为"2+4"(硕士二年级申请)与"3+3"(硕士三年级申请)两种培养模式,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通过直博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对于超出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学校将依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内修完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并取得规定学分,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撰写且通过答辩后,准予毕业;达到学校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将授予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五、报考申请条件(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政治与个人素养条件: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愿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品德高尚,学风严谨,学业表现优异,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专业能力,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制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六、报考申请流程博士研究生报考申请分为网上报名与材料提交两个核心阶段,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费用缴纳,并向目标报考学院(学部)提交完整申请材料,任一环节未按要求完成的,均视为报名无效。(一)网上报名与费用缴纳1. 报名时间安排:申请-考核制与硕博连读的网上报名时间一致,均为2025年11月14日12:00至2025年11月30日12:00,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报名操作。2. 报名费用标准:依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云招考院﹝2012﹞147号文件规定,博士研究生报考费为每人135元,采用网上缴费方式收取,逾期无法补缴,且报名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报考人员需在2025年11月30日12:00前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3. 报名注意事项:(1)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缴费手续的,学校将不再受理其报考申请,逾期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2)每位报考人员仅可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重复报名无效,最终报名资格以提交材料中附带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所载明的报名号为准。(3)报名系统将自动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在线校验,校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前往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办理认证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鉴于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办理周期较长,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启动前提前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确保报名顺利进行。(二)申请材料提交要求申请-考核制与硕博连读报考人员,需在2025年11月30日(含当日)前,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申请材料,并邮寄或当面提交至目标报考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请注意,报名材料仅接收复印件,不接收证书原件,所有提交材料一经收取均不予退还。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2. 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需确保信息完整准确);3. 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其中,申请-考核制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暂不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但需在入学前补交,无法按时补交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4. 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往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毕业时间较早无法在线验证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对于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需额外提交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无法提供者视为审核不通过;5. 《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需本人签字并经相关部门盖章确认;6. 体检报告:需为报名截止日前半年内,由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材料,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7. 本学科方向2名教授(或同级别专家)出具的推荐意见材料;8. 各类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等;9.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10. 代表性科研成果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学术论文、项目立项书、教学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版权页、专利证书等;11. 个人自我评价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专题研究报告(需单独装订成册);12. 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招生实施细则中明确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13. 专业学位博士报考人员需额外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明确标注工作年限、工作岗位、行政职务及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14. 专项计划报考材料:申请西南联合研究生院计划的报考人员,需提交专门的报名申请书;申请硕博连读的报考人员,需提交《云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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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毕业研究生硕士论文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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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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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26年凭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招收香港学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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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大学2026年硕士一志愿报考信息存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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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中原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未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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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经管2026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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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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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报考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部分考生信息存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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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大学考点2026年硕士招考网上确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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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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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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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行政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工商管理(MBA)总分趋势图
工商管理(MBA)管理类联考分数
- A类考生
- B类考生
| 年份 | 单科(满分=100) | 单科(满分>100) | 单科(满分=100) | 单科(满分>100) |
|---|---|---|---|---|
| 2025 | 35 | 56 | 34 | 51 |
| 2023 | 37 | 56 | 34 | 51 |
| 2022 | 37 | 56 | 34 | 51 |
| 2021 | 37 | 56 | 34 | 51 |
| 2020 | 37 | 56 | 34 | 51 |
| 年份 | 单科(满分=100) | 单科(满分>100) | 单科(满分=100) | 单科(满分>100) |
|---|---|---|---|---|
| 2024 | 65 | 36 | 24 | 81 |
| 2023 | 37 | 56 | 34 | 51 |
| 2022 | 37 | 56 | 34 | 51 |
| 2021 | 37 | 56 | 34 | 51 |
| 2020 | 37 | 56 | 34 | 51 |






